MUSICFRIENDLY 條款及細則
I. 一般條款
1. 所有貨品售出後均不設退款。
2. 本機構部分產品為代理貨品,本中心無須承擔因供應商過失或疏忽而造成任何與貨品相關的責任。
3. 如顧客收貨後七天內發現貨品有任何既有的損壞或未能正常使用,顧客可免費更換同一型號之產品*,請保留收據及貨品原包裝,並電郵至 enquiry@musicfriendly.com 向 MUSICFRIENDLY 提出辦理。
4. 若因換貨引起任何爭議,MUSICFRIENDLY 保留最終決定權。
* 換貨服務並不包括以下情況:
(a) 貨品因意外、水災或火災、昆蟲、地震等天然災害導致之故障及損壞;或
(b) 貨品因意外、疏忽、安裝或使用不當導致樂器表面凹凸、割痕、刮痕、損壞;或
(c) 樂器有不影響演奏的主觀因素如輕微色差及表面損傷刮痕;或
(d) 任何貨品零件或組件部分已被更換,而該貨品零件或者組件並非由本維修中心提供及更換;或
(e) 貨品曾經交由並非本機構授權或者指定的服務人員進行維修及保養。
# 保養及維修服務不包括以下情況:(a) 樂器有不影響演奏的主觀因素如輕微色差及表面損傷刮痕;或
(b) 樂器盒、配件及所有自然損耗品 (管樂:如墊子、簧片﹔弦樂﹕如琴弦、琴橋) ;或
(c) 因時間變遷或酸化反應等引起樂器塗漆面或金屬部分出現自然褪色或變色。
II. 銷售條款
貨品訂單一經確認,將形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
III. 所有權轉移
從 MUSICFRIENDLY 購買的產品的損失風險和所有權自產品閣下收取貨品或在貨品派送時轉移給閣下。
IV. 貨到付款送貨服務(適用於選擇將訂單送往香港境內指定的送貨地址)
1. 於確認訂單後,如閣下在派送貨品期間通知更改地址,本網站將保留向閣下收取額外行政費用的權利。
2. 如果閣下在首次約定的送貨預約時間失約或因地址不準確而導致閣下未能收到所購買的產品,本網站會就其後的送貨預約保留向閣下收取額外送貨費用的權利或安排您到門市直接取貨。
3. 所有送貨日期和時間均為預計送貨日期和時間。就閣下可能因為送貨延誤所可能造成的損失或損害,本網站恕不負任何責任。
4. 若懸掛三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紅色、黑色暴雨警告,本網站將盡力安排下一個工作天送貨。